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总工会、团委、妇女联合会,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,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,省属及规模以上企业,技工院校、职业院校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,省级行业协会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,搭建全省广大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能、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标任务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我省“1269”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和各地特色产业发展,推动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企业岗位练兵,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,以赛促学、以赛促训、以赛促评赋能技能人才培养选拔,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。
二、竞赛分类
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包含省级二类、三类,涵盖48个项目(行业、院校),涉及竞赛职业(工种)141个,具体见附件。
(一)依托设区市、省直单位、中央驻赣单位、省属企业和省级行业协会开展省级二类竞赛33项,竞赛职业(工种)108个。
(二)依托技工院校开展省级三类竞赛15项,竞赛职业(工种)33个。
三、组织机构
成立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,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国资委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五部门组成,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进、综合指导。组委会下设秘书组、技术组、宣传组,秘书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,负责统筹协调整个竞赛活动的综合管理和表彰奖励等工作;技术组设在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竞赛组织处,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等工作;宣传组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,具体负责竞赛的宣传工作。各赛项主办单位要成立竞赛组委会,组委会下设相关机构,负责竞赛期间赛事组织实施、统筹协调、技术指导、技术支持、监督仲裁、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。赛项承办单位应牵头成立竞赛执委会,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。
四、赛事要求
(一)选手要求。我省行政区域内,各企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、自由择业人员及大中专院校、技工院校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在职教师、学生等均可报名参加各项赛事的预选赛。按规定在预选赛中胜出的选手参加全省决赛,对已在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6名、省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,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。省级决赛单项职业(工种)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。
(二)竞赛要求。竞赛一般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,成绩实行百分制,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,其中,技能操作成绩权重一般不低于70%。可根据实际情况,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考核过程。
(三)命题要求。竞赛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命题,并适当增加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。省级竞赛职工组以高级工(三级)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,学生组以中级工(四级)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。
(四)技术要求。竞赛技术文件均按照《××年江西省省级职业技能竞赛××项目技术工作文件》工作要求执行,模板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—技能人才评价(技能竞赛)。
(五)保障要求。各赛项主办单位负责举办竞赛所需资金的统筹协调,鼓励主办、承办及协办等单位开展社会赞助、捐赠等,吸引社会资金、资源投入,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。
五、竞赛程序
(一)技术准备。各赛项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,并于省级决赛举办前30天向竞赛组委会报送。其中,竞赛实施方案报秘书组,技术文件报技术组,技术文件经专家审定后由单项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印发及公布。
(二)组队参赛。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,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,省属及规模以上企业,技工院校、职业院校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,省级行业协会开展选拔赛或推荐,组成代表队参赛。
(三)竞赛实施。各赛项主办单位依据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,组织实施比赛,排出竞赛名次,完成比赛。
六、赛事奖励
(一)奖励依据。竞赛获奖选手奖励由各主办单位在竞赛方案中明确。
(二)奖励执行。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赛项,按规定奖励人数的50%执行(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);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(含)的赛项,仅通报比赛名次;获奖选手不并列排名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规范赛事实施。纳入本通知的省级决赛统冠以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××职业技能竞赛的名称,主、承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衔接、规范管理,在发文、宣传和竞赛过程中确保体现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的名称及标识。各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。
(二)做到公平公正。各赛项竞赛主办、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责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做到节约办赛、廉洁办赛,务求实效。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,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,竞赛设备提供商、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、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,如有发现且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按《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三)确保赛事安全。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,谁组织、谁负责”原则,各赛项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相关要求,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,落实公共卫生、消防、人身等安全责任,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。
(四)做好资料备案。各赛项主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材料收集整理,在比赛结束后30天内提交至竞赛组委会秘书组,包括竞赛总结、竞赛主要情况表(附件2)、竞赛情况统计表(附件3)、竞赛通知、竞赛实施方案、技术文件、竞赛影像资料剪辑、选手介绍、各职业(工种)竞赛成绩评分表(分职工组、学生组)、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等。
(五)强化宣传引导。各地各单位要以开展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为契机,持续加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宣传力度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。
联系方式:
竞赛组委会秘书组
联 系 人:黄珏
联系电话:(0791)86386169
电子邮箱:jxsrstzynljsc@163.com
地 址: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631室
邮 编:330046
竞赛组委会技术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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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组委会宣传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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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(0791)86633972
电子邮箱:jxrsxc@163.com
原文链接:https://rst.jiangxi.gov.cn/jxsrlzyhshbzt/col/col47810/content/content_192546281686898278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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